带病回乡军人认定条件:是事关军人福利的重要政策
1.带病回乡军人的认定是什么?
带病回乡军人认定是指在服役期间因病或负伤不能正常服役,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允许其提前退出现役,回乡接受治疗和康复治疗的政策。
认定条件是什么?
要得到退役军人的认定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。
(一)身体或心理健康状况严重影响正常的军事训练和执行工作任务。
(2)经医院或军队医疗机构诊断,因病或受伤程度严重,确认不能继续服役的。
(3)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的病残等级标准。
3.哪些疾病或伤情可以申请认定?
带病回乡军人可申请认定的疾病或受伤程度如下所述,但不限于此。
(1)重大器官功能损伤,如心脏病、肺病等。
(2)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严重的精神疾病。
(三)严重残疾或肢体功能丧失;
(4)战斗、训练、事故造成的严重创伤。
认定手续是怎样的?
(1)军人向部队医疗机构提出申请,并提供详细病历和诊断报告。
(2)医疗机构经评估,认定符合带病回乡军人认定条件的,向上级军事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。
(3)上级军事部门进行综合评估,认定通过后发放带病回乡军官证,办理相关离职手续。
5.认定后的待遇有哪些?
带病回乡军人经认定后,可享受一定的政策优待和福利待遇。不限于以下。
(1)医疗费用补助或报销;
(2)康复和心理咨询服务。
(3)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的支持;
(4)关于残疾的津贴和精神损失费等。
6。
带病回乡军人认定是事关军人福利的一项重要政策,旨在保障因病受伤无法继续服役军人的权益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帮助,促进他们早日康复、重新融入社会以此为目的。
以上就是对带病回乡军人认定条件的介绍。希望对需要申请认定的军人及其家属有所帮助。